中國人民銀行近期再次強調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,明確其包括實物形式和數字形式,并重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和發售數字代幣,也不得違規提供與數字人民幣相關的制作服務。這一聲明旨在進一步規范數字貨幣市場,維護金融秩序和消費者權益。
隨著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,數字貨幣的應用場景日益廣泛。央行推出的數字人民幣(e-CNY)作為法定貨幣的數字形式,已在多個城市開展試點,逐步融入日常生活支付體系。數字人民幣的推出不僅提升了支付效率,還增強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效果。市場上也出現了一些非法定數字貨幣,如各類代幣(Token),這些代幣往往缺乏國家信用背書,存在較高的投機風險和欺詐隱患。
央行此次聲明明確指出,人民幣是中國的法定貨幣,其形式包括實物現金和數字形式,而數字人民幣由央行統一發行和管理。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制作、發售數字代幣,或提供違規的數字內容制作服務,均屬于違法行為,將受到法律嚴懲。這一舉措有助于遏制非法金融活動,防范金融風險,保護公眾財產安全。
央行還提醒公眾,應通過正規渠道使用數字人民幣,警惕虛假宣傳和詐騙行為。數字人民幣的推廣將堅持“安全可控”原則,確保技術穩定和數據隱私。央行將繼續完善數字人民幣生態系統,推動其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,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堅實支撐。
央行的這一政策強化了人民幣的法定權威,為數字貨幣市場的健康發展劃清了紅線。公眾應增強法律意識,共同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與誠信。